第42章 投其所好

汉末圣人 鸣奇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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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昂留在颍川阳翟有很多原因,但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便是他想提前结交一下颍川的人才。整个曹魏政权的前期,其势力便是由颍川文官集团和谯、沛武将集团组成,两个集团文武相济,才铸就了曹魏政权前期的辉煌。

当然曹操和颍川文官集团的半决裂,也导致了曹魏最终没能统一天下。

现在虽然谈这些有些为时过早,但曹昂本就是一个未雨绸缪的性格,既然有机会,那若是没有一番行动,也就不是曹昂了。

不过曹昂现在还以养病为理由待在驿馆不出,而且他还有一个要攻略的小屁孩,一直没有拿下。

对于曹昂来说,拉拢周异没太大意义,因为他死的早,也不是庐江周氏的当权人。真正让曹昂对周异重视的,是周异只有四岁的儿子周瑜。

就是那个影响了中国历史进程还被罗贯中黑死的东吴水军都督周瑜。

不管后世对汉末三国人物怎么评价,都不得不承认影响三国格局最重要的两件事是官渡之战和赤壁之战。而为赤壁之战胜利一方的实际指挥官,周瑜就是号称“三国第一名将”亦是有资格的。

对于曹昂来说,人才难得啊。

曹昂自住到馆驿之后,虽跟周氏分居两个院子,但凭着通家之好,每天都去周异妻子朱氏的院子拜见。

曹昂长得很可爱,又是个孝子,还善于演戏伪饰,因此立刻得了朱氏的喜爱。朱氏是每天对曹昂嘘寒问暖,关怀备至,跟待亲儿子一般。

曹昂也尽力陪着朱氏插科打趣,赏心乐事,使足了力气,让朱氏开心。

朱氏跟曹昂很投缘,但他儿子却是不好搞定。

周瑜虽然只是一个奶娃娃,但却长得齿白唇红,灼灼如。曹昂虽然很自恋,但跟周瑜相比,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颜色较之周瑜还差一分。

小孩子长得好看,自然讨人喜欢。

不过这个四岁的奶娃娃,似乎颇为傲气,不喜欢旁人用大人看小孩一般的方式待他,更不喜欢曹昂每天陪着他娘逗乐。

或许在周瑜看来,这太幼稚了。

曹昂几次想引起这小屁孩的兴趣,可他都不屑一顾。曹昂知道这小屁孩有些故深沉,所以要想打动他,非得找到小屁孩的兴趣点。

周瑜每天都学琴,而且看其姿态,颇为沉浸。

曹昂立刻就想到用音乐打动对方。

不过这琴虽是君子必习之仪,但曹昂却不太擅长。毕竟曹昂要学得东西太多,哪有功夫去弹琴。

既然自己不会学琴,那就得另辟蹊径。

虽然曹昂知道的音乐比周瑜能想象到的还多的多,但这些多是一些流行歌曲,即使有两首好歌,曹昂也不能给周瑜去唱,那是歌伎的活。

君子善与乐,指的是擅长一种乐器,还是那种高贵、典雅、有气质的乐器。你要是谈个琵琶,吹个唢呐,人家当你是乐人了。

曹昂会钢琴,但现在没有,也会吉他,也没有,还会架子鼓,同样没有。

思前想后,曹昂想到一个好的乐器,口琴。

怎样评判一个乐器高不高贵,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动幅度不能打,动要美观,声音要悠扬清新。

口琴的声音虽不算太清幽,但也音质清晰,音色秀丽,算得上雅音。

最重要的是,市面上有的乐器,自己肯定比不过周瑜,要想吸引对方,肯定得拿周瑜没见过的。

口琴虽然要到十九世纪初期才被发明,但制并不困难,就是利用竹簧片发声,中国有四千年历史的笙就是其鼻祖。曹昂大学读的是工科,每年金工实习,都是实打实的现场操,所以他车钳铣刨都会。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还为了修自己的口琴多次拆过口琴,详细了解其结构。

没有工具,创造工具,没有材料,制材料。

曹昂用了整整两天,在几个成熟工人的帮助下,终于制了一把十孔口琴。

拿着口琴,曹昂就去周瑜那炫耀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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